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详细讲解了《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》、《湖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举报线索处理暂行办法》,大力宣传欺诈骗保举报渠道和途径以及奖励办法,充分鼓励群众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,从而助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《医保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问答
2021年5月1日,我国医保保障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《医疗保障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(以下统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中参保人有哪些规定?
《条例》规定参保人享有哪些权利?
1、参保人享有就医、购药的权利,并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;
2、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。
参保人可以将自己的医保卡(医保电子凭证)借给亲朋好友使用吗?
不可以。《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:“参保人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、购药,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。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,防止他人冒名使用”。
本人不方便购药时,其家人可以帮忙购药吗?
可以。《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:“参保人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、购药,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。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,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”。
患者去医院假装看病开药,可以用医保报销后把药倒卖出去吗?
不可以。《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:“参保人员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,享受返还现金、使用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”。
患者拿医疗单据去办理手工报销时,可以私自改写单据金额吗?
不可以。《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参保人员不得通过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涂改、销毁医学文书、医学证明、会计凭证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,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,骗取医疗保障基金”。
一旦发生上述情形,将面临退回违规收入,暂停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,以及给予行政罚款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。
《条例》规定参保人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?会有哪些相对应的处罚?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,责令退回;属于参保人员的,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:
1、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;
2、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骗取医保基金的;
3、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并接受返现、实物或者获得非法利益。
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,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,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;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、购药的;或者通过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涂改、销毁医学文书、医学证明、会计凭证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,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,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,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广大群众若发现有欺诈骗保违法行为欢迎致电医疗保障行政部门!!!